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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推动行业治理制度标准流程重塑

2024-07-31 17:50:09 来源: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 投上一票  

  一、案例概述

  本案例充分体现了大数据赋能交通运输行业,融合大量行业内外数据,在体制机制和政策等方面进行完备的保障,解决了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取证难、跟踪难、布控难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最完备的交通运输监管体系,是交通运输行业应用大数据开展行业管理的优秀案例。

  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已成为行业日常监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成效逐渐显现。一是实现了数字监管闭环。通过整合行业内外20余类数据资源,发挥“大数据”在各类业务场景下监测分析的优势,建立覆盖客运、危货、普货、维修、公交、网约车等运输领域的100余个行业安全监测预警分析模型,实现道路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精准报警和处置,打通的数据流转渠道,横向衔接运输、安监、执法、指挥调度等部门,纵向贯穿省、市、县、企多个层级,使报警数据认领、处置、反馈、抽查形成闭环。二是有效规范了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不断消除道路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平台累计发现并及时处置“两客一危一重”等车辆和运输企业多发频发违法违规事项53.78万余条,办结率97.97%。精准查处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车辆960辆次,违规营运455辆次。同时“两客一危”事中违规行为数量、超速次数、疲劳驾驶时长均有显著下降。

  二、问题描述

  河南省地处中原,是全国交通运输的枢纽区域,随着社会对道路运输体系依赖度不断提高,道路运输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各种新型服务形式不断涌现,整个运输体系日益庞杂,道路运输安全问题愈发凸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违法违规线索收集困难。以往主要通过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车辆的监管,效率低、效果差,使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难以做到全面及时准确掌握。二是监管治理信息收集分析不到位。上级管理部门了解基层单位在行业监管方面的手段单一,不能根据各地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等情况客观评价和比较。三是监管闭环未形成。行业内省市县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缺少信息共享,企业和从业人员异地违法违规情况得不到及时查处,行业外除了在交通和公安交警两个部门之间在治超方面形成了协作关系外,打非治违协作比较松散,而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较少。四是精准监管难实现。由于缺乏充分数据和技术手段支撑,行业信息化系统多,数据范围和规模庞大,没有进行整合加工,数据价值难以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只能依靠统计报表、工作总结和管理人员的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实际执行效果不理想,做不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

  三、解决方案

  (一)思路目标

  首先,依托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的河南省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开展行业内外各类数据归集和治理。在此基础之上,建设一套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交通运输监管平台,扩展运政、执法等多部门综合业务应用,构建针对非法从事运输经营以及客运、危货、普货经营违规等行为的监测预警模型,通过多源数据进行联合分析研判,精准排查违法违规车辆。

  其次,建立纵向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管理机构,负责对监管平台发现的违法违规车辆进行排查,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处置,机构需横向覆盖运管、安监、执法等多个业务部门,分门别类将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办结,并将办结核查结果进行反馈,形成闭环。

  最后,形成考评机制,对全省各市县处置情况进行评价,促进市县充分使用监管平台,并对平台的研判模型进行持续优化。

  (二)主要举措

  1.打通和整合与道路运输有关的信息化平台数据,针对不同类型数据,制定数据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数据采集和共享稳定性,确保业务系统使用正常,发挥数据核心价值。

  2.建立非法营运监管子系统和违规营运监管子系统,用于开展非法营运行为监管、两客一危及重载普货车辆监管、大件运输车辆监管、城市公交监管、出租车、网约车等监管工作,业务流程设计覆盖运管、执法等环节,全面提升违法违规监管能力。

  数据应用方面,将运政网数据、车载终端定位数据、车载终端视频监控数据、高速公路门架数据、高速公路收费站数据等进行多元数据综合分析,根据运输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利用数据比对,融合分析等手段,判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往期历史数据分析,预测车辆动向,帮助执法人员精准布控,大大提高布控效率。

  3.体制建设方面,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指挥中心,由各级交通运输局安排运管、安监、执法等多部门组成联合办公环境,处置各自辖区内管理服务平台触发的报警信息。

  (三)具体做法

  一是需求调研,对接所需各类数据。以需求为导向,与交通运输部、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省运输中心、省高速中心、省交通中心、厅执法局、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运输企业等信息平台对接,完成行业内外20大类数据整合,分别为部级5类,省级13类,外单位2类,涉及两客一危一货、动态监管、城市客运、公路、治超执法、车辆维修、驾校培训、公安行驶证、企业工商执照等多个领域,日均采集数据5亿多条,并全部提供给应用平台使用。

  二是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制定不同数据对接应用方案。以高速收费站及高速门架过车数据为例,数据源头为高速联网公司收费系统,系统网络为高速收费专网,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大数据平台搭建高性能实时处理和计算引擎,实现数据文件实时同步、实时解析,从源头获取数据到同步给应用平台,达到秒级的延迟。同时搭建全自动监控程序,出现数据异常情况,运维人员可第一时间掌控,确保数据传输稳定。

  三是发挥“大数据”在各类场景下监测分析的优势。在非法营运监管子系统中,建设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排查模型,利用路网监控采集的车辆行驶数据与行政许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形成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数据库,为实时监测和预警提供帮助。

  在违规营运监管子系统中,监管范围包括两客一危及重载普货车辆、大件运输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等。建立违规营运监管体系,融合卫星定位数据、智能视频数据、车载终端视频数据、高速公路通行数据、电子运单数据、运政网许可数据等多源数据,制定覆盖客运、普货、危货、出租、公交、网约车等运输领域的100余项监管报警规则,系统根据异常信息和基础信息,生成异常信息报告,各级指挥中心针对异常信息进行任务认领,并按照有关流程进行处置。

  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事中报警处置流程图

  四、应用成效

  (一)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准确排查预警、及时查处打击,有效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概率,继而减少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上。同时也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跨界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减少恶性竞争,保障合法合规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良性发展。

  (二)社会效益

  一方面可以使智能监管、精准监管、协同监管成为可能,这将促使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体制机制方面创新。有效预防选择性监管、人情监管,促进了监管工作的公开、公正,提高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融合分析,可以尽早发现安全隐患,可使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置,并实时跟踪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情况,防止隐患酿成事故,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提高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增强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保障能力的信心,树立交通运输部门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五、创新点

  本项目创新点主要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有效整合数据资源。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实现交通运输行业运管、安监、执法、高速、国省干线公路数据全汇聚。重点打通跨行业数据交换渠道,接入公安、市场监管、发改委等部门数据,使数据分析研判角度更加多元,不再孤立。二是建立数字监管闭环。通过高速公路通行数据、运政数据、公安行驶证数据等联合研判,达到智能筛选、智能预警、智能布控水平,且监管规则可随业务需求进行扩展,监管颗粒度将越来越细。将部分事后监管的内容,前移到事中进行警示,转变为“发现即刻告警、人员立即处置”,及时中止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目前全国范围内监管对象最全、监管范围最广的信息化平台;三是再造流程,体制、机制、政策全方位保障。建立跨越省、市、县三级的交通运输指挥中心,每级指挥中心建立联合办公、联合研判、联合指挥、联合处置的工作机制,在体制上保障各级监管异常信息有处置主体。发布《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监管平台道路运输违规线索处置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监管平台跟踪督办与公开通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等5个政策文件,形成政策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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